【压实主体责任 确保安全度汛】省应急厅通知要求:扎实做好“七下八上”主汛期救灾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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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太原7月28日讯(记者王佳丽)当前,我省已进入“七下八上”防汛关键期,为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,省应急管理厅近日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救灾部门要狠抓各项措施落实,全面做好救灾各项应急准备,全力以赴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。 通知强调,要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机制准备,结合主汛期灾害形势特点,细化完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,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,进一步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实用性。督促各级具体负责同志熟悉本级救灾响应启动标准和条件,提前分析研判灾情,提前部署响应动作,确保救灾响应有力有序。 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,督促指导各级补充救灾物资储备,结合今年主汛期灾害特点,有针对性地开展储备采购。加强本地区救灾物资监督管理,明确专门队伍负责救灾物资的紧急装卸、调运等工作,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、调得快、用得上。市级及以下救灾部门要根据灾害风险、灾情研判、预警信息等,提前向灾害高风险和多灾易灾乡镇(街道)前置预置救灾物资,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。 要加强灾情管理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准备,密切关注雨情、水情、汛情、旱情和灾情,严格落实灾情统计报送主体责任,认真做好灾情审核把关,开展灾情核查,坚决杜绝信息迟报瞒报。加强与气象、水利、自然资源、农业、公安、卫健等部门协调联动,对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灾害事件开展联合调查,确保灾情数据准确无误。及时完善更新灾害信息员数据库,确保灾害信息员在岗在位并能有效发挥作用。 要加强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准备,提前检查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救助应急预案方案是否务实管用,健全完善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网格化管理和分级分片的包保责任制,确保一旦需要能够高效有序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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