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、单独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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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7日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,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张立祥介绍了山东中医药人才评价政策的新突破。
近年来,山东按照《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》要求,持续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优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,激发中医药人才创新活力,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。
一方面,山东深入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不断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质量。一是持续推动中医药院校教育模式改革,总结少年班、中医传统班等独创办学经验,开办中医扁鹊班、骨伤华佗班、凤梧班等特色班,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建设山东省中医经典教学研究中心,探索“经典+方药+临证”中医特色整合课程,强化学生传统中医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培养。二是创新实施多层次师承教育项目,推行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,推动师承教育贯穿毕业后教育、继续教育全过程。强化师承教育平台建设,建设“三经传承”基地10个、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03个、齐鲁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4个;推动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常态化开展,培养第七批国家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108名,省级名中医传承人1151名。三是着力加强省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储备,实施省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,培养10名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,7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;遴选山东省名老中医(药)专家30名、山东省名中医(药)专家240名、山东省基层名中医(药)专家300名。四是深入开展“西学中”人才培养,分五批培养“西学中”人员38420名,研究启动高层次“西学中”人才培养,有力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开展。
另一方面,山东不断优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,建立了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人才评价机制。一是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,联合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》,明确中医药人才发展方向和具体路径,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。二是遵循中医药人才评价规律,完善人才评价体系,印发《山东省中医药名医遴选办法》,激励带动山东中医药工作者担当作为。在职称评审中,对中医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、单独评价。针对中医药特点,在中医药人才项目评选中,坚持业内评价、专家评价,突出临床能力和水平,注重中医(药)实际技术能力及群众认可度,树立正确的用人评价导向。三是注重中医药青年人才培养,在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人才、山东省中医药名医等人才项目评选中对青年单列计划,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、当主角,为青年中医药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。
(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丽 报道)
责任编辑: 张晨
上观号作者:大众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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